从事司法及专职律师30多年执业经历,现执业于北京京航律师事务所,曾出任司法培训中心法学教员、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改制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7、8、9届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数十年执业经历,承办过大量的各类案件,其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大都被司法部门采纳。大量案件的被告人得到从轻、减轻的处罚或宣告缓刑,多起案件因证据不足被判罪名不成立,有的无罪释放。 如;国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的无罪辩护;刘某涉嫌贪污案的无罪辩护;陈某涉嫌销售伪劣化肥案的无罪辩护;吕某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的无罪辩护等。在民商侵权案中,成功的代理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金某(未成年)被高压电击伤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案;代理被告刘某被诉名誉侵权案(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代理被告刘某被诉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起诉);成功代理诉被告黄某商业秘密侵权案;成功代理多起涉及公司股东、股权纠纷案。另外对于渴望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积极给予法律援助
执业原则;尽一切可能的努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现专注于;申诉再审案件及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