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刑法大家耐人寻味的题字:依法律,凭良知!
作者:鲁邦升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刑法大家耐人寻味的题字:依法律,凭良知!
在自然科学,最简单的问题可能就是1+1=2,但1+1为什么会等于2?大概至今还是个迷。可见,最简单的问题往往是最复杂的问题。
就象人的吃饭,只要是动物,从一出生开始就知道会吃,但没有几个人知道如何吃、怎么吃,因此吃出了一系列问题。至于吃相,那更不要说了,有些人到死时吃相还很难看。
又象人本身,人到底是从哪里来?有人说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为什么会把人造得这样复杂?可见这个上帝不懂得实用主义,好糊涂;也有人说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动物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又是一个糊涂的问题;又有人说人是自己七搞八搞搞出来的,这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否则也不会有“你这个人怎么搞的,把自己搞成这样”的俚语。可见,人其实是自己搞出来的,不同的搞法就会成为不同的人,社会是人自己搞的,不同的人去管理社会,结果必然不同。
那么在人文科学里面,最简单的问题是什么?那就是法则!是生活的基本准则。所谓法则,就是指每个人从懂事开始,就自然而然懂得的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和道理。
“依法律、凭良知”,就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应当懂得的最基本道理,是应然的法则。正常的人都是有良知的,不可能不懂得“法律”两字的内涵;而“良知”就是农村老太们经常说的“天地良心”。因此,对一个选择法律为职业并参与社会管理的人,不可能不懂得“法律、良知”是做人最基本的法则,否则就是魔鬼,而魔鬼又是人类的公敌。
可见,“依法律、凭良知”,是一句简单得不能最简单的道理。
而就是这样一个最简单又最基本的道理,刑法大家阮齐林却作为赠语,郑重地签在中国政法大学09级浙江博士班的赠语本上,这实在是耐人寻味。
阮齐林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导,作为担任过北京两个区挂职检察长的刑法教授,其法律素养不可能不深。按照常识,他不需要把连农村老太们常常挂在嘴上的朴素话语,作为寄语赠送给他的博士,个中必有隐情,只是这个隐情不能通过常规思维解决而已。
那么这个隐情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应为而不为”的无奈,还是对“社会道德滑坡”的感叹?老古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依法律、凭良知”,既是阮齐林老师对国家生活的希望,也是他对他教导学生的厚望。
朴素的话语必然蕴涵着博大的哲理,因此老古准备要好好琢磨阮齐林老师“依法律、凭良知”六字的内涵,写一篇论文,好好地去论证一下。今天有点感悟,在此先感叹一下,算开个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