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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法为国之本,吏当民德先
作者:鲁邦升 律师  时间:2013年05月10日
法为国之本,吏当民德先
    综观最近与吏有关的新闻,老古感慨万千。古人曰: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而我们现在的组织部门是如何任用干部的?湖南那个80后的副市长,组织部门竟然提供不出他的简历;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人,竟然说是个人才。虽然学历不能代表能力,但现在有很单位在招聘人才时,首先审查的就是他是否出自于名门,即是否毕业于985或者211院校;其次是根据学历高低排序;最后才考察他的实际能力。为此,教育部还专门颁发了一个红头文件,浪费了不少纸张。
    毫无疑问,教育部的这个文件在实践中不会发生多大作用,假如说有作用,充其量只是给非出自“名门”的毕业生一个安慰,同时给需要照顾某一学历不如竞争对手的用人单位制造一个借口而已。因此,相关组织部门见诸媒体的解释实在太胡扯、太蛋疼。
    现在的中国绝不能再拿按出身贵贱的封建那套来排位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的说法,固然是有一定道理,但随着环境的变迁,我们很多“龙、凤”的基因已发生异变了。现在有很多龙生下的不见得就是龙子,而可能会是一只老鼠或者白痴。因此,组织部门应当要撇开准备任用人老爹的影响,应当要树立“论德而定次、量能而受官”的用人理念,能挑多重的就给相应担子,只有挑五十斤力气的人,你给他一百斤担子,不是爱他而是害他。当然,能挑五百斤担子的人,如果因为出身贫寒只给他一百斤担子,岂不是浪费人才?殊不知,组织的腐败,是最根本的腐败。政,必须要以贤为本;治,必须要以去秽为要务。只有这样,中国梦才会成真。
    因此老古感叹:
    治国先治吏,治吏凭法制;
    无法必无天,无天谁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