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技巧漫谈之四——提供有针对性的取保候审依据材料
作者:陈国利 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一)由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作申请人的,提供其与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二)嫌疑人、被告人患严重疾病或受重伤的证明材料,如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女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正在哺乳其婴儿的证明材料。
(四)嫌疑人、被告人残疾证明。
(五)嫌疑人、被告人获奖证书。
(六)嫌疑人、被告人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
(七)嫌疑人、被告人一贯表现的证明材料。可由其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八)拘留或逮捕通知书(如果有)。
对以上材料,辩护律师应注意核实其真伪。
以上相关材料,可附在取保候审申请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之后一起装订,材料较多的可另行编写目录和页码,另行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