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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劳动合同法 (2013-06-28) 点击量:1538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仍留用劳动者继续用工的,应当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继续留用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后第2个月开始至一......
广州市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2013-06-28) 点击量:1479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青岛举办的“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制度创新论坛”上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会造成劳资关系失衡,也不会加重企业负担,企业在用工方面大可不必焦虑。 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企业或采取辞退员工或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
广州市劳动仲裁 (2013-06-28) 点击量:1885
随着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劳动执法力度的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日趋规范、劳动者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加。根据统计,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20%左右。如此之低的胜诉率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单位在用工方面仍然存在相当不规范的地方。现笔者就单位如何避免仲......
广州市劳动争议律师空间 (2013-06-25) 点击量:123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
广州市劳动律师论文 (2013-06-25) 点击量:1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广州市抢劫罪律师解答 (2013-06-25) 点击量:1271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
广州市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谈量刑 (2013-06-25) 点击量:1503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广州市寻衅滋事罪 (2013-06-25) 点击量:1250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
广州市越秀看守所地址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广汕路长安路段89号,即广州往增城方向,过了长安收费站两三百米左右 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人犯服药,看守干警要在场监视。发现人犯患有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如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依照规定办理。 人犯患病出现死亡危险时,要边积极抢救边告知......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官网 (2013-06-25) 点击量:3531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守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公交坐到少教所站,下车后对面就是海珠看守所 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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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辉律师
电话:1598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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