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广州市刑事律师发展
作者:霍永辉 律师 时间:2013年06月17日
刑事辩护是一项伟大事业,是一门伟大的艺术,需要我们增强神圣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著的敬业精神,去认真实践、用心探索,共创辉煌。
但是,现在的律师界,因为各种复杂原因,许多律师不愿意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相当部分律师基本上不做刑事辩护业务,这种现象已经反复得到了证实,包括全国律协的数字统计也有显示。据了解,现实生活中确实还有部分律师真的看不起刑事辩护,公开宣称刑事辩护是“小儿科”,认为法律顾问、民事案件、重大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法律服务才是尖端业务。加之,社会上流行的其他一些看法,如刑事辩护律师“专门替坏人说话、为虎作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等等,可能已经使得我们许多律师对于刑事辩护业务望而止步。再加上我们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对于辩护律师的非法刁难和打击报复,更加加剧了部分律师的恐惧担忧心理,使得许多律师不愿意、也不敢大胆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好象辩护律师自己也是坏人犯罪嫌疑人似的,没有自信心和自豪感。显然,这涉及到刑事律师如何正确认识刑事辩护业务的价值与地位的问题,并且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刑事律师才能有正确的思路和行动,尤其对于我们年轻的刑事律师更是如此。如果不明确这一点,我们的整个思想、思路、动机和言行可能都是混乱的、没有章法的,我们的精神面貌、工作动力、睿智潜能可能都是十分令人堪忧的!因此,解决刑事辩护业务的价值和地位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