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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某公司根据自行修订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被认定违法
作者:刘永超 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黄某突然收到公司经工会同意后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函,称黄某存在虚假考勤行为,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关于提供虚假考勤应予辞退的规定,故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告知黄某,2021年5月3日至6月28日期间,黄某多次微信签到记录的地址与卫星显示地址不符,且上传的照片有P图嫌疑,故认定其构成虚假考勤。对此,黄某认为,自己微信考勤所上传的照片根本没有P图,公司所称的P图毫无依据,且有时自己在门店附近给客户送奶粉,才导致签到记录地址与卫星显示地址不符,实属正常,并非提供虚假考勤。黄某认为,入职时公司向其发放了员工手册,但该手册中根本未载明提供虚假考勤应予辞退等相关规章制度。现公司依据并未告知的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于是,黄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后经仲裁机构仲裁,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裁决公司支付黄某违法解除赔偿金1.7万余元。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由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其中,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与黄某提交的员工手册版本不同,载明内容不一致。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中载明了提供虚假考勤应予辞退等相关规章制度,而黄某提交的员工手册并无此规定。由于公司未举证证明新版员工手册已公示或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告知黄某,故认定公司依据并未告知黄某的规章制度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