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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蒋学熙律师
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电话:
13802219…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jiangxuexi@163.com
执行机构: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
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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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蒋学熙律师1981年执业至今有27年。刑事辩护:1980年,为石成龙开枪杀人案,依防卫过当辩护,被告被判两年结案。曾为8位被告无罪辩护成功。其中为某军官无罪辩护,经北京军事法院复查后平反,依副营提升副团转业。2003年为运输毒品海洛因341克案出庭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死缓结案。2005年为出售野生动物菜肴而被关押的仓库保管员刑拘后提供法律帮助,被无罪释放。2006年为被告偷盗四万多财产的案件辩护,最后认定盗窃价值只有3000多元,判决服刑七个月。2008年8月,为张运彪强奸案二审辩护,深圳中院采纳辩护意见,刑期从十年改判减为四年。

    从事民商纠纷及非诉讼的代理:其中为新疆博河流域水费纠纷案代理,经最高法院[1990]经复字第18号批复,代理意见被采纳后胜诉。代理农业银行应诉500多万索赔案,由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1996]26号批复,经两次开庭,法院判决农行不赔钱。(房地产类另行简介)。1999年,为广州翠竹苑房产项目被查封,和清算组的毕马威会计师和律师经过两轮谈判,答应按投资的60%返还,又按照当事人的意愿通过诉讼,提供庭审的代理意见,经过两院判决得到100%的资金的返还(此案属广东国投案,海外投资人在清算后只得到12%的补偿)。

     1993年后,我被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参与了公司组建、项目洽谈、国际贸易、合同谈判、开发过程的法律服务,参与大、要案诉讼及国际仲裁代理。我担任过博乐市长法律顾问,工商银行博州分行、中国民主促进会新疆培英学校、博河流域管理处等十四年单位的法律顾问。

     如今是广东翰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圳执业主要是:项目开发、公司股权置换、公司兼并,合同纠纷及公司顾问。其中,参与广州翠竹苑资产冻结的诉讼案。深圳东门解放路宗地改造项目合作代理案。为盐田港某公司依债务转换仓储地使用权拟实施方案;为承建山西省临汾某高速公路桥标段的前期洽谈服务;为香港公司拟用“外包”方式接管河南手拉手集团提出法律意见书,为在北京西客站南广场拟建《中国酒文化城》项目提供合作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及法律意见书;为深圳美丽365集团内部股权转让参与协商及达成协议等。2003年接受霍英东为董事长的公司委托,为中山市温泉高尔夫球会村的产权纠纷任全权代理。近年,任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大陆的法律顾问,香港上市公司:位元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纪翰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独资公司的顾问。承接香港律师行代委托客户案件、出具有关大陆法律的律师意见书等事务,并接受香港高等法院的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