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守住公平正义 推进法治进程
作者:成启峰 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20日
守住公平正义 推进法治进程
---读张思之《我们律师》有感
马克思有个哲学观点:人,是在“按照美的规律改造世界”;自然界如果只是一种颜色,哪里还有“春”;一切景语皆情语,作不含情,难成精品;“泉涓涓而始流”,一往无前,江入河湖,注入大海,非圣洁,又圣洁。这,是一个诗人的直抒胸臆吗?不,这是一个有着诗人情怀的律师界泰斗张思之的十年感悟,一束心得。
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2005年,张思之得知河北青年聂树彬可能被冤杀一案,他免去了一切费用,决意为之澄清,最终顿感无力回天。
这不禁让我想起20世纪的文学大师王小波,生前名不见经传,离世后却引起巨大的王小波效应,被誉为中国的乔伊斯兼卡夫卡,引发自由主义在中国的第二次浪潮。我相信,虽然今天的张思之不能在这个社会取得胜诉,但明天“张思之”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精神一定会洒向神州大地。
张思之最出名的就是为异端辩护,如轰动一时的“为四人帮辩护”,当时的政治形势是“事实不能动,罪名不能动”,但他还是给李作鹏抹了两条很重要的罪名:第一是参与在南方另立党中央;第二是谋杀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诚然当时有其局限性,需要“组织服从”、“服从大局”,判决结果李作鹏认为是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但敲总归是敲了,总归还是敲了下政治和法律间的敏感点的。多年之后,张老回忆说,我当时丢掉了独立的精神,放弃了自由的思想,也就必然缺乏求是的智能和勇气,是故不可能做得合于自己的使命,那歪歪扭扭的勇气不会合乎时代的鼓点。愿余生能做得稍好一些,即使再当“吹鼓手”,也要尽力事事都把鼓槌击向鼓心。张老的反思,相当于一个做事要彻底的道理,维新变法轻轻敲了敲封建专制,主张君主立宪制,但还是保留了皇帝;辛亥革命重重敲了下,结束了几千年封建统治,带来了民主共和,但也带来了资本主义的局限;新中国的成立,便是真正敲到鼓心了,带来了社会主义共和,实现了工农地位的至上。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更该谨记办案要彻底的道理,我们已生活在一个对的时代,习近平的时代,江苏两年查出1000多个贪污案件,这在以前官官相护的时代是不可能的。在这么好的形势下,我们更该同时地提高我们的觉悟,时刻谨记我们工作不能只为了明哲保身,更不能只为了荣华富贵,而背离了我们律师人肩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重于泰山的责任!
张思之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子是消防功臣陈峰被陷有罪一案,深圳九二〇大火,烧出了陈峰的“玩忽职守”。陈峰曾因灭火救人重伤致残,而今却“玩忽职守”了,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曾经舍己为人的消防功臣怎么可能性情如此大变?张思之找出证据证明:消防大队(陈峰上级单位)先后对失火的舞王俱乐部三次验收,均未合格。验收资料应标有问题症结和整改要求,足能证明在整整一年的“整改”期间,始终听任未能达到合格要求的歌舞厅照常营业,验查者中肯定有人渎职,验收还能证明相关防火职责的归属所在,而检查院隐匿验收报告,拒交法庭。这不禁让人起疑,陈峰是否只是当了一个平民愤的替死鬼呢?王静四次“证言”情节各异,次次不同,属于孤证,却予采信,意在证明陈峰“收受王静三千元”。王静书证大部分被黑色涂抹,不符刑法规定,却被采纳。这么多有问题的证据只为证实定下陈峰的罪,牺牲掉陈峰,到底为保护谁?但张老的质疑,张老的努力始终还是没有推翻一审二审的判决。司法公正何在?何日才能为蒙冤者平反昭雪?这不仅是张老心中充满无奈,我们每个有职业理想和道德的律师都会无奈,痛心,都会为蒙冤者愤愤不平,希望中国的司法公正能再往前大力走一步,走几步,多走几步!
张思之一生未曾胜诉。但他说过这么狂妄又自豪的一句话,“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胜诉或败诉,对张老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中国有太多能言善辨,精通胜理的律师了,我们更需要多一些坚持真理,敢于拷问政治问题、拷问司法公正的大师,需要一些能真正把中国的司法进程、中国的历史进程大步往前推动的大家。我们每一个普通的律师也需要紧随这些大家的脚步,在我们的实务中追求真善美,敢讲真实,敢写真实,时刻怀着“先天下之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能迎来真正的自由、平等,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利益,才能在国际上显出我们的地位,我们的优秀,我们的先进,真正实现我们的民族梦,我们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