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复核
作者:孙璐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发生交通事故时,有关的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申请时应当写明申请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一、孙璐律师提示,不予受理的情形: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
 
  二、孙璐律师提示,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予以受理的情形: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证;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律师资料

孙璐律师
电话:18001037…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