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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一方送给“第三者“的财产,你能要回多少?
作者:孙璐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25日

在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婚后取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情况是怎样的呢?在实际案件中,遇到“夫”或“妻”一方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行为,到底应该全部返还是只返还属于“夫”或“妻”一方的部分呢?本文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婚期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是否有效,各地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 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占有其中一半份额,因此夫妻中的一方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不具有违法性。因此,该赠与行为只是部分无效,“第三者”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应认定为全部无效。
孙璐律师将从第二种观点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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