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该规定,虽规定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对承担民事责任的类型及形式并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导致承担何种责任,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争议焦点是个人出借银行账户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我国现有法律对出借账户的行为,持绝对禁止的态度。也就是说,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法院裁判时,如果时以侵权为案由起诉,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量:
是否存在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是否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后果;出借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出借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出借银行卡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为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早在2016年,央行就出台规定对买卖银行账户和假冒开户等行为进行严惩,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卡出借人或承担刑事责任
出借银行卡有法律风险,出借人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明知借用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仍出借银行账户的,银行账户出借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帮信罪一般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笔者律师提示:因网络资金盘平台多在境外。很多时候受害人发现被骗虽第一时间报警后,但可能不能破案。不能追回或只能追回很少部分资金。这个时候,去起诉卡主也是一种办法,同样还有帮信罪。荆华律师在办理电信类诈骗案件中,发现有些涉案金额不高的,公安机关对卡主进行刑事立案后,他的家人也许会协商解决。
主要原因系帮信罪刑事立案后,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谅解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笔者律师建议,首先是做证据搜集。登陆交易软件,导出所有出入金记录,交易记录。必要的时候,做网页公证。其次,是去银行拉出所有的银行流水记录。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涉及到的支付账户众多,所以针对追回款项所做的准备也比较多,需要起草专业的法律文书,投诉书等资料,中间取证,和解,协调,甚至诉讼等每一步都十分关键。 本律师经手办理的大量案件中,一些非法的代维机构,往往会采用之前现货的老一套思路去上门讨债要钱,目前在此类案件中是完全走不通了。因为,资金盘骗局案件,诈骗平台往往都在国外。投资者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擅自让代维维权的,往往是错失了最好的取证机会。之前本律师在办案中就遇到,很多当事人找了代维去追偿,被直接封号的经历,没有关键证据真的追悔莫及。所以,在发现被骗时,一定要头脑冷静,先将所有证据交易记录保存好,最好以公证的形式,至少是动态的视频形式保留,再开始进行进一步法律维权。可以报警,起诉卡主,或者以帮信罪报案,多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