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拆迁协议和安置房合同是不是同时签?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为了能够明确拆迁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动手拆迁之前都会先签订拆迁协议书。但是,实际中,有的人想要安置房,所以,就认为除了签订拆迁协议书,还要签订安置房合同。事实上,在拆迁时没有安置房合同,只有拆迁协议,而关于安置房事宜均包括在拆迁协议内。
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会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而拆迁的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
一是货币安置,即金钱补偿;
二是产权置换,即安排安置房。但不管何种补偿方式,均已在拆迁协议中详细约定,无需另外签订合同。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需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期房还是现房,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多久入住,超过这个期限按照国家法规该怎样补偿等。
所以,你要是不知道拆迁安置房的具体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先找个擅长解决这方面内容的律师咨询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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