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国家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根据相关法律上的规定,征地补偿是有明确标准的,一般不能自主协商补偿款。目前国家征地补偿暂时没有具体统一的标准,但《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了计算补偿的方法。你家的土地要是被征收征用了,那么你可以按照下面的赔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就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是按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4、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还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不过,你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他们协调不成功的,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但是,你需要注意地是,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那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最后,实践中的征地补偿虽然不是一致标准,但是只要你的补偿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的话,那么就需要注意一下了。要是你们之中有好几个都受到不对价的征地补偿的话,那么建议可以联合起来找个专业律师代表你们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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