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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可以退房吗?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现在开发商卖房基本都会投入大量的售房广告,但看不到现房的情况下,售房广告只是开发商的单方说法,因此,有购房者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发现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因为跟自己预期的相差太大,有些人就想直接退房。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只有出现下面几种情况的,购房者才能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需要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但现在是因为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现在能不能退房就要看具体下面的具体情况在确定:
  1、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情形,并不严重影响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此时是不可以要求退房的。
  2、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情形,是足以影响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的,那么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并可以根据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来决定是否可以退房。
  若开发商采取的补救措施解决了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如更换符合购房合同的房屋,那也是不允许退房的。
  如果如开发商采取的补救措施未能解决问题,那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退房。
  最后,实际中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话,购房者跟开发商反映之后没用的,建议最好可以联合几个同样遭遇的购房者,找个专业律师做代表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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