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党员,法律本科,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 2001年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现四川源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10年来,先后在代理本地区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及其他案件中,诚信、敬业的工作作风均受到当事人好评。连续四年被司法行政机关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办理案件有:母**销售假药行政诉讼案;阆中“6.6”暴动越狱案;杨*与余*故意伤害案(上述三案央视均进行了报道)。
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有:阆中市国税局、阆中市地方税务局、阆中市卫生防疫站、金龙大酒店、等10余家机关、团体、个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