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长华.男.197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一直在企业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务工作.2010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该律师一直勤奋学习.在法律领域孜孜不倦地追求法律公平和正义.实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的价值目标.该律师先后获助理经济师职称证.典当师资格证.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主要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屋财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