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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犬绳两端各系一狗 绊倒路人摔成骨折 法官这样调解

作者:范海华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案情回顾」
系在同一根犬绳上的两只狗在街上嬉闹,绳子将路过的李先生(化姓)绊倒在地,导致他左腿膝盖骨折。李先生将两只狗的主人陈先生(化姓)和王女士(化姓)告上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法庭。昨日,经法官调解,陈先生和王女士一起赔偿了4万余元给李先生。
王女士和陈先生是邻居,两家关系较好。2018年12月16日,王女士委托陈先生照顾自己的一条花狗,陈先生也有一条花狗。陈先生答应后,就将两条狗系在一条犬绳的两端,放任两条狗在街上嬉戏玩耍。李先生家住在附近,他出门倒垃圾,两条狗从他身边快速穿过,绳子直接将李先生绊倒在地。陈先生发现后,第一时间将李先生送至医院,垫付了医疗费1500余元,后又给了李先生3千余元买营养品。
李先生检查结果显示为左腿膝盖骨折,对于李先生的受伤,陈先生和王女士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但三人始终对赔偿方案不能达成一致。2019年3月,李先生将陈、王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万余元。

「法条解析」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李先生坚持要求做伤情鉴定,最终鉴定结果显示不构成伤残。法官在批评两名犬主拴狗方式后,陈先生和王女士表示愿意共同赔偿。法官找来三人沟通,李先生主要是对赔偿金额不满意,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对赔偿金额做出厘定,李先生同意让步和解。最终陈先生和王女士共同赔偿李先生4万余元,昨日赔偿已经支付给李先生。
承办法官提醒,因饲养宠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屡有发生,已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养犬属于个人的选择,但宠物狗一旦进入公共区域,养犬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养犬人在饲养宠物狗时应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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