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手持身份证拍张照片就能拿报酬?在这样“轻松挣钱”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条黑色产业链,大量公民信息因此泄露……近日,浙江温州瓯海警方从一起大学生手持照泄露案入手,先后辗转福建、浙江、湖南、山东、河南等5省7市,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截获手持照110余万条,摧毁了一条网络非法买卖个人手持证件照的黑色产业链。
获得海量手持照后,不法分子将它们卖给了不同“下家”,除了用“四件套”(个人“手持报纸照”、“手持白纸照”和“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注册境外购物网站牟利的“注册商”外,还有大量个人照片流入了诈骗团伙手中。诈骗分子们一旦将这些照片和其它个人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就能针对单个目标受害者“量身打造”诈骗方案,导致被骗几率大大增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上述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