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索赔依据
2017年11月30日, 科融环境(300152)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杰能科技)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5号)。
2018年8月10日,科融环境
(300152)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天津丰利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数量及总价款存在虚假记载、天津丰利收购杰能科技资金来源存在虚假记载、杰能科技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天津丰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拟对杰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二、 索赔条件
在2016年6月28日到2017年12月1日之间买入科融环境
(300152)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