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来说,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就是代理的案件已过诉讼时效。
昨天下班前,杭州中院一法官来电告知:“你这个案件我是在13号收到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啊!”
瞬间就蒙圈了,怎么会过诉讼时效?
“我们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几天快递立案材料的啊?而且既然你13号收到材料,说明我们肯定是在13号之前快递的啊!” 我据理力争。(快递立案已邮寄时间为准。根据《民诉法》规定,邮寄立案材料的,以邮寄邮戳时间为准,不计算中间路途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发出,就是没有过诉讼时效。)
女法官说:“不能这样推理的,我们要证据啊“。
法官眼里只有证据。“为什么你要主动提诉讼时效的问题”,我生气道。(法律规定,除非诉讼对方提出诉讼时效过期抗辩,法官不能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到期。)
“不是我要查你的诉讼时效到期没到期的啊,对方律师提出来的啊”,法官解释道。
多说无益,我告诉法官,我们马上查快递单号,说的时候,已经脑补最坏的可能。最后团队伙伴查到了立案时间是4月8日,早于诉讼时效,将证据截图发给法官。总算晴天霹雳没有劈到头上。
说这个事情,是想告诉广大股民,如果购买了以下的股票,可以参与索赔诉讼,尽量不要等到诉讼时效快到期了才启动诉讼程序。不少股民开始观望,总想等到看到别的股民获赔之后才放心开始参与诉讼。而证券诉讼这类案件恰恰程序非常漫长,一般一审二审程序走完,已经2-3年过去了,诉讼时效要到期了。这个时候才参与诉讼,很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而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胜诉权!法院会继续收案,但是开庭,只要对方律师说过了诉讼时效,股民获赔的希望就掐灭了。
目前以下案件诉讼时效很快到期:
1. 澄星股份
凡是在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2. 中兵红箭
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且在2017年8月2日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 中兵红箭(000519)索赔。
3. 联建光电
凡是在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买入联建光电(300269)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之后仍然持有联建光电(300269)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发起诉讼索赔。
4. 华谊嘉信(300071)
凡是在2013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间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