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广东省企业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作者:罗琳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06日
当员工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死亡可以申请广东省企业员工非因工死亡待遇,具体包括三项:1、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广东省劳动厅于1997年4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