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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怀孕女职工缺席工作被辞退怎么办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怀孕女职工缺席工作被辞退怎么办
一则武汉劳动案例,2019年3月张女士怀孕后,公司和她因工作安排开始出现矛盾。2019年7月,公司抽调各部门支援在浙江嘉善的项目,要求在当地工作两天,张女士也在名单中,但她并没有前往,仍留在武汉工作。一周后,公司通知在浙江江山召开另一个项目的现场评审会,张女士是报告的主编制人。对于此事她向上级反映了自己的情况表示因路途远自己尚在怀孕所以不能参加,随后提出由公司的部门的其他同事进行代会,并且向代替她开会的同事讲解了项目情况,制作了参会的PPT,和代会同事进行了汇报预演。最后,由该同事代其参会。2019年7月,该武汉合同案中公司以其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该武汉合同案中张女士申请仲裁,仲裁未作裁决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2018年度未发的项目提成和2019年度的项目提成。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应当酌情减轻工作量,张女士不是嘉善项目组的成员,公司安排出差不符合减轻工作量的要求,不参与嘉善项目的工作不能视作违纪。该武汉合同案中她虽然是“江山项目”报告的主编制人,但是其提供的替代方案具有可行性,公司也未证明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张女士未参加现场评审也不能认定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依据,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该武汉劳动案中张女士收入的主要部分为以奖金名义发放的劳动报酬,公司在一年内分多次发放。张女士要求参照2017年从事的项目和奖金数额发放2018年和2019年度的项目提成。根据该武汉合同案中双方的陈述,结合银行流水反映的情况,应当认定该武汉合同案中公司以奖金的名义进行报酬发放的情况实际上是与张女士从事的相关项目有关,对此公司未证明该部分报酬的计算方法,应当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根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法律规定,法院参照2017度的奖金比例判决公司发放2018年和2019年的项目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