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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作者:李立银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20日

原告:马、、,女,1987 、月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500、、、0、、;身份证地址:重庆市、、区、、路、、号、、单元、、 ;现住址:广州市、、区、、路、、街、、号、、 ;联系电话:020-8、、、1
代理人:李立银,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17-18楼;邮 编:510623;手机:13642329291;电 话:020-89166666;传真: 020-89166688
被告:广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注册44、、、7;地址:广州市、、区、、路、街、、号之、、;电话:138、、、。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2007115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合同违约金人民币42400.30元;
 3、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的押金人民币7912元;
4、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店铺的装修费用人民币22000元;
5、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
6、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原告同被告在2007115日订立了商铺租赁合同,该合同详细的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007121日,被告制定了《、、、商业城管理规则》,并认为是双方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可是,令原告忍无可忍的是,被告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承诺,而且一再地故意刁难原告,想方设法迫使原告自动放弃商铺经营:
1200791被告的、、商业城一期正式开业,占地470个平方,共有40多家参与商铺经营,开业时整个商业城商铺全是满的,都在正常的经营。但是从20083月份开始,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而且租金高,大概有20家店铺弃铺走了。20085月份,被告以重新装修,重新招租等为接口,想6月份让租户全部歇业,但是被告拒不支付租户的赔偿。同时,租户认为被告装修只是幌子,目的是逼走大家,因此,坚决不同意,为此被告该方案搁浅。其实,从这一时刻开始,被告就已经埋下了要赶走原告等人的可怕想法。并一直在寻求机会实施报复。
2079月份开业到086月,被告商场由原来的40多家到现在剩余17家(含临档),期间断断续续的有租户弃铺,而商场也称一直在做招商工作,不但一家都没招到,反而越来越多空铺。由于被告商场的管理不善,原告等租户多次提出许多改善建议,但商场始终不作为。并在5月提出商场重新装修方案,6月歇业一个月的通知,并要原告等租户将自己店内的货物打包搬走。原告认为歇业不妥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多次与商场协商,均不果,为此,0864原告等租户到、、区信访办信访,希望协调与商场之间的矛盾,把商场经营好,、、区信访办于65转至、、街道进行协调。
3、更令原告不可接受的是,被告在不提供良好商业经营环境,致使起商场严重空置,已经不具备最基本的商业氛围,这与被告在《、、商业城管理规则》的第十条明显不符!该规则视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被告明显违约!
4、在其他租户搬走后,被告的商场严重空置,然而,被告突然改变了合同约定的按面积分摊水电费的做法,要求原告与其他租户(共三人)承担被告全部商场的水电分摊费。相比较而言,原告比原来分摊的水电费多了好几倍!原告不可能接收被告的做法:200883,被告管理处发了8月份的租金7月份水电分摊的单,因分摊与以住不同,原告等档主找被告商场协商。因为在原告从租赁该场地开始,截止20086月份的公摊水电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双方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可是,在被告发给原告7月份的公用水电分摊中,是上个月的几倍!被告由于自己经营不善,不会管理致使其他租户走人造成商场严重空置的后果,不能由原告承担。同时,被告还应就此向原告承担损失:原告订立租赁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业经营,原告缴纳的租金是较高的,被告应提供等价的商业经营条件和营业服务,可是,在20087月份,原本40多家商户的商场,只剩下5家在经营,且商场把空档的灯及空调全关,以致让消费者觉得此商场呈半倒闭状态,令原告与其他剩下的档主无法正常经营。同时,被告贴出拍卖公告,路人走过看见都认为这里不久后就会被查封、倒闭。
但是,对于公摊水电费一事,双方最终协商无果,为此,200886日(830-1030)档主向、、街道有关人员求助,反映0885日被告违约的相关情况,街道办事处人员要求先了解双方情况后再协商解决,.原告及其他档主提交了相关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经街道协商管理处负责人说按以往分摊的收。被告觉得自己理屈,接受了街道办的方案。
52008811-17日期间,被告关闭了商场的空调,已严重影响原告及其他档主的正常经营,档主要求管理处能提供维修空调电话给档主找人修理,遭管理处负责人拒绝:
811日早上1000开始,原告等租户发现空调没开,因当时正值盛夏,天气非常的炎热,于是找商场保安询问,称空调已坏,需检修,原告等租户于是找到商场管理人员,希望尽快解决。经多次与商场交涉,被告均有不同的借口。当原告要被告提供空调公司的电话时,被告以内部管理规定为由,拒绝提供空调公司的电话。最终,原告就在这种炎热的天气中煎熬了6天,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经营,试问,在这种十万火急的关头,如果被告是真心实意的为原告等租户着想,需要用6天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6、更令人气愤的是,2008814,被告竟然将已经空置的商铺以10元出租给经营同类商品的租客!在原告缴纳高额的租金的情况下,被告却已超低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租户,为此,致使整个商场秩序混乱,品味低劣。原告和同类商品在一个商场经营,但是原告缴纳的租金却是其他租户的几十甚至几百倍!原告的心理是非常难受的!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但违法,更违背双方合同的约定。
72008105,被告商场给D档女装二万三,协商离开。进一步孤立原告等剩下的三户租户。被告商场开始停开空调。
8、被告为了让原告主动走人,采取不收取租金的办法逼原告走人。可是,原告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在被告不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可能走人。2008105下午2:00左右,原告到被告办公室交纳10月份的租金,可被告拒绝收取租金,被告坚持要原告先交罚款,然后才能交10月的租金。原告希望先交租金,然后再一起核实有争议的时间(也就是罚款的证据真实性),可被告再次拒绝收取原告的租金,并不再与原告做任何的讨论和协商。因为每月5日是最后的交租金日,原告被迫无奈,最后只好由原告的父亲向110求助,以证明被告不收取租金的事实。〈报警回执:〈、、(08 019、、、〉,处理民警警号:025、、、、〉  106,原告将上述事情告知、、街道,要求协商解决。在街道办人员的调解过程中,被告最后要求原告必须写下保证书,否则不收取租金,并且称:“如不服气,可以到法院告啊!”原告为了能继续经营,被迫写下保证书,被告才收取了原告10月份的租金。  
92008107,被告又置双方合同与之前的街道办调解方案于不顾,又向原告发出水电费自用自付通知(按照总体面积由原告与剩下的另外两户租户承担),原告及其他的租户提出疑议。20081014被告开始不开招牌射灯。整个商场就像倒闭似的,无任何人气,吸引不了任何客人。
102008115,原告等租户到被告处交11月份租金,被告商场拒收,称需与相关费用一起交,但是10月份的公用水电要由现有3家分摊。这明显违背合同预定,原告及其他租户提出先交租金,费用算清了再交,但是被告商场拒绝。20081111,被告干脆把商场把、、、一期”字样的招牌拆了。
1120081112,被告在商场门口、柱子等显眼的地方全部贴满了本商业城转让的通知。并在、、日报分类版做了整体转让的广告。虽然被告没有直接赶走原告,但是该做法致使客户不敢再购买原告的任何商品,原告根本已经无法经营。
1220081115,被告商场正式停了原告等3家签正式合约的电(210元租金的租户还是有电的),租户到下午1800天黑了就关门。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正常时间内经营。直到20081120,被告仍没有恢复供电,原告及其他租户已经忍无可忍,为此,原告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给被告、、、管理处,但是被告拒绝收取。20081125,原告到被告、、、管理处交还钥匙,但是被告决绝收取,并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拒绝履行。
 
二、被告无视同原告订立的租赁协议,不提供原告所需的商业经营环境,处处刁难原告。致使原告已经无法实际经营,这对于原告依靠小本经营谋取生活出路的市民来讲,打击是非常巨大的,为此,原告提出如上诉讼请求:
无论是从合同约定还是被告制定的商场管理制度来看,被告都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被告的商场严重空置,已经丧失了作为商场经营的最基本的条件,原告的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为此,依法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等,恳请依法支持,谢谢!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07      
 
附:本诉状副本2
    证据清单两份(共计36页)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