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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我的银行卡突然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回事,听听律师怎么说
作者:魏兴宁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16日

有些人的银行卡突然被法院冻结,无法进行交易,却不知道什么回事。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当你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他人申请了诉前保全即将要起诉你或你已经被他人起诉,且申请了诉中保全;另一种是你有未履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这时需要及时找银行柜台核实哪个法院冻结的银行卡,主动联系法院核实情况,以便后续采取措施。

一、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保全(诉中保全):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执行前保全: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保全转执行
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执行
(一)哪个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报告财产—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查询财产状况—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四)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五)有权扣留提取工资收入—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七)可搜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八)加倍利息—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十)终生背债—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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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兴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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