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方式不同,花费的时间不同,短则一月有余,长则几年。
一、协议离婚时间【>30天】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7天】
(一)一审程序
1.法院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7天】;
2.审理期限【>3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注:在一审审理期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可缩短期限。
3.上诉期限【15日】: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二审程序【>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注意:
1.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一般在6个月后重新起诉;
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