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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等司法解释,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首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13)75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审判区),本院各部门: 天津市统计局2012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业已公布,现予转发,供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参照执行。小额诉讼案件诉讼标的按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1995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8月26日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再次修订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力......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13-08-06) 点击量:1613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吴爱英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2013-08-06) 点击量:1749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本规范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1999年12月18日四届全国律协第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维护律师执业秩序,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规范律师协会对违规会员处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2001年11月26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2013-08-06) 点击量:1642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2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2010年4月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部长 吴爱英二○一○年四月八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规范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保证公正廉洁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因不明情......
天津地区关于诈骗罪数额的法律规定 (2013-08-05) 点击量:4501
天津地区关于诈骗罪数额标准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