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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签合同多加一行字,打官司不用律师费
作者:林益炯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每当有当事人抱怨官司打赢了还要付律师费,我就会告诉他,如果你们早早就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你就不用付这笔钱了。
众所周知,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可是相较于诉讼费,往往律师费的支出更高(100000元诉讼费2300元;律师费6000元以上)。所以作为律师,我们起诉时就会先审核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律师费由谁承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律师费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不光合同中可以约定律师费,在借条、欠条中也可以进行约定。欠钱的都是大爷,但是借出去的钱要回来还要摊上一笔律师费,那不就亏到家了吗。
因此,你只要记得借条、合同中加上“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这短短一行字可以给你省不少钱,再也不用担心官司打赢还要贴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