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中毅达 【股票代码】600610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警示语。然而,股民损失的风险,并非完全来自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可能来自人为因素。比如上市公司虚假称述行为是一种过错行为,如果造成股民损失,属于侵权行为,股民理应获得侵权者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修正)和已经实施逾十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号)分别对股民受到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侵权时,应该获得赔偿和如何获得赔偿写的清清楚楚。除此之外,法院曾判决多起案件股民胜诉,包括大智慧、方正科技、雅百特、万家文化等。因此,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若被处罚,受损股民索赔或诉讼的维权依据十分充足。作为中毅达股民,如果您还在质疑股票索赔胜诉可能性而犹豫不决,您将可能丧失提起索赔的最佳时机。
【相关事实】
2018年4月13日,中毅达(600610,900906)公告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中毅达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 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索赔条件】
条件1:在2015年10月28日到2016年4月16日之间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6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条件2:在2016年6月2日到2017年7月5日之间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7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条件3:在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集体索赔代理,索赔条件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中毅达股民可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我们。
股民索赔需要支付诉讼费吗?
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毅达股民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退费。因此股民诉讼费仅仅是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