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62:天翔环境发布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根据资产评估和债权申报核査情况,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天翔环境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天翔环境,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整再生的成本。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公告显示,天翔环境现有总股本436,999,190股,重整计划将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5.502742030254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114,467,761股。转增完成后,天翔环境的总股本将增至1,551,466,951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的股票不向出资人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约6.51亿股用于清偿债务,剩余约4.64亿股由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拟以不低于1.49元/股的价格引入重整投资人(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股票转让价款优先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清偿债务,剩余部分用于提高天翔环境的经营能力。
天翔环境股民维权仍在征集律师注意到,2019年5月22日晚间,天翔环境就公告公告公司及被立案调查的五名董事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如果重整成功,无论是对提起索赔的投资人、还是目前继续持有的股民,都是大好消息。
在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0月12日之间买入天翔环境(300362)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天翔环境300362的投资人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律师提醒各位符合天翔环境300362索赔条件的股民,只有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才能挽回投资损失。
目前分析,天翔环境300362的股民应在2022-5-21之前起诉。
天翔环境300362股民都可主张: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利息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