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潍坊招摇撞骗罪刑事案件免于处罚!
作者:赵荣烈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02日
本案在公安阶段时,公安局以抢劫罪刑事立案,因为属于多次抢劫(5次),属于抢劫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赵荣烈律师)接手本案后,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公安局对该案定性存在错误,应当为招摇撞骗罪,并制作了法律意见书一份,提交给办案机关。两天后,接到潍城区公安局法制科通知,他们同意变更罪名为招摇撞骗罪,罪名一下子减轻了好多。
在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捕时,我又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中认为本案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不应当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并获检察院认可,成功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
在本案进行到法院时,我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所提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并最终成功获得法院免于刑事处罚!
这已是我办理的众多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中的其中一个。以前有涉嫌故意杀人罪(后变更为寻衅滋事罪)案件中的被告,在潍坊市检察院被免于起诉;在非法制造机关单位公文印章罪案件中,也在奎文区检察院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免于起诉的理想结果;在潍坊市高新区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中,在公安机关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也被依法采纳,使得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并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最近还在寿光市检察院有一起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案件,也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中,律师书写的法律意见书相当重要,这代表着律师的智慧和精华,办案机关都会进行认真研究。我写的很多法律意见书都被办案单位采纳。这体现出律师的职业精神和认真态度,同样是办案,律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履行职责,对案件的结果影响会非常大。本案也是刑事辩护典型案例之一,希望对各位律师同仁有所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