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之后)
作者:赵荣烈 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案件委托
该案被告人家属委托(赵荣烈律师)辩护时,被告人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律师辩护
以下为办理取保候审时,交由检察院的申请书全文:
关于吴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补充意见书
尊敬的检察官:
关于吴某某缴纳违法所得金额的几点意见,辩护人特做如下说明,请予采纳:
一、根据案卷材料,报案人李某是公司业务员黄某发展的人,他投入的11万元中,黄某赚了4500元钱,吴某某作为小组的主管,是按照2%提成的,也就是赚了2000元多一点,而吴某某上级王某,也从中赚取了部分提成,其余的钱都被公司老总王雷拿走了。所以单就报案人的赌博款来讲,有四个人从上到下参与了分成,如果退这部分,那么四个人都应该退自己拿走的部分,而不应当让吴某某一个人承担所有的钱,因为并非吴某某自己拿走了。
二、吴某某在这个公司一共收入金额为1.7万元,这应当是其全部违法所得,最多也就应当没收这部分所得。辩护人手中有昌乐县人民法院及滨海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开设赌场罪的案例,都是这么来处理的。
三、其他被取保候审的人,包括黄某、人事主管范新琪、财务主管王晨夕、其余五个小组的主管等人,均存在违法所得,但在办理取保候审时,都没有被要求退缴违法所得。
四、违法所得的金额是罚金的基数,罚金是按照违法所得一到五倍判决,因此如果现在我们缴纳违法所得11万的话,之后法院审理阶段,我们还会面临至少11万的罚金处罚,这显然不符合案件事实,也对吴某某极为不公平。其他小组的主管都没有被起诉,而吴某某却不仅被单独追究刑事责任,还要面临20多万的金额处罚,这显然违背了刑法规定的罚当其罪和公平公正性的原则。
五、据吴某某母亲所述,在吴某某被刑事拘留期间,黄某的哥哥和辩护律师曾经当着报案人的面给吴某某打过电话,建议双方各拿出5万给报案人,被吴某某母亲所拒绝。报案人或许已经从黄某处获得了部分款项,再追要11万款项,实属不妥。
六、本案为开设赌场罪,报案人所投款项应为赌资,应当予以没收,而不存在退还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报案人亦已经涉嫌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请贵院监督公安机关做出处理。
七、吴某某在本案中,无论在涉案金额还是工作时间长短等任何方面,均与其他五个小组的主管没有任何区别,贵院对公安提请批捕的六个犯罪嫌疑人中,仅批捕了吴某某一个主管,其余两个小组主管不予批捕,且公安机关起诉书中仅起诉吴某某一个主管,其余五个小组主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对吴某某显著不公平,请贵院尽到审查起诉的法定职责,对六个小组主管平等对待。
以上意见,望贵院予以采纳,谢谢!
此致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具状人:山东潍坊律师事务所

二O二O年一月八日
法院判决结果
我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讨论逮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持续不懈的努力积极争取,检察官最终同意办理取保候审,通知公安负责具体办理。
程序上,刑事案件一般先是刑事拘留,然后会在30天左右时,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一旦批捕,就很难再办理取保候审。此案在批捕之后又办理的取保候审,概率非常小,百分之一不到。
后来该案经过我们律师辩护,为被告人吴某某辩护为缓刑,未到监狱服刑,且违法所得和罚金也比办案机关提出的数额少了很多很多。在整个程序中,律师为此尽心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