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案例(超过退休年龄68周岁)
这是我接手的一起与高速公路服务区有关的,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认定案例,虽然有着众多工伤认定案件的代理经验,但此案也是这一众案件中,较为复杂与艰难的。过程虽然曲折,所幸,结果配的上我的付出。现在我将此案的代理过程记录如下,希望对有此方面疑问的单位或个人有所帮助,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均可致电详询。
在荣乌高速公路潍坊北服务区工作的女清洁工王某某,已经68周岁,在服务区工作时,被正在倒车的油罐车压死。经我代理,最终给认定为工伤。
此案件一波三折,我们先是找山东高速协商,但对方根本不理会,声称只能给几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派来协商的律师,也底气十足:王某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根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所以能给这几万元已经很不错了。
我拿出我之前代理的多个超过退休年龄仍认定为工伤的案例给对方律师看,对方律师的态度才变得缓和了起来,改称没有正式的文件,找领导没法汇报。我则告知对方,如果启动了法律程序,一旦认定为工伤,则赔偿款将一分钱不能少,不再接受调解。
于是此案就进入下一阶段即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阶段,我们起诉了山东高速公司,山东高速在庭审中拿出租赁协议等众多文件,声称该服务区已经承包给了嘉兴市凯通投资有限公司,并非他们在经营,王某某不是他们的员工。
于是我们又变更了工伤认定的主体,并在确认劳动关系时取得胜诉。工伤科亦根据胜诉的仲裁裁决书,认定王某某构成工伤,嘉兴市凯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主体责任。
案件目前进行到这一阶段,后续就是工伤赔偿金额的诉讼了。我们已经确定最终的胜诉了。
在超过退休年龄而申请工伤认定的案子中,能否胜诉?这个问题很有争议,山东省高院的判例也出现了反复,前后的判决持不同的观点。我对此做出了大量的分析,这个案件能胜诉也实属不易。
希望该案例能帮助到更多的人,这是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所在。
有这方面法律疑难的,可跟我沟通交流:赵荣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