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寿光市代理了一起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按照工伤赔偿来主张权利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的父亲在早上去上班的路上骑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方无责任。之后我们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并认定为工伤,我们又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赔偿。要求单位赔偿上百万元,最终经过仲裁委的裁决,要求这个单位支付死者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共计上百万元。裁决之后,单位不服又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书的申请,最终经过中院的审理,裁定驳回单位提出的申请。现在我们已经从单位处领取了全部的裁决款项,顺利的帮当事人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待遇。
这起案件在日常生活中也比较常见。就是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又在交通事故赔偿之外,获得了工伤待遇赔偿。我们作为普通的员工,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应当享有的相关的权利,也应当及时的找律师帮忙处理。这样可以更多的,享受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