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寿光市人民法院代理了一起经济纠纷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们代理的公司是给某钢铁公司提供铁矿石原件的。对方公司从我公司这边采购铁矿石,双方合作了好多年。但是在最近这一两年时间内,双方因为资金问题,因而双方产生了纠纷,对方公司不再支付货款,我公司尚有160多万未得到清偿。所以我公司向寿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我们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对对方公司给我们公司支付货款的账号进行了查封,正好冻结了对方180万块钱。对方在案件沟通过程中,因为我方的证据比较充分,包括购销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进场物料结算单等这些证据,能够充分的证明对方和我公司欠款的金额。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当事人顺利拿到了货款,案件的结果是双方皆大欢喜。
这是比较典型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的案件。被欠款的一方,如果在对方长时间不付货款的情况下,可以及时的维权。通过律师起诉可以尽快的拿回货款。光这些货款的利息就足以支付律师费,所以早点维护权利还是非常必要,对自己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