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我们辩护的这起案件赌资金共计接近5000万元,我们辩护的被告人属于17名被告之一。这起案件的涉毒资金非常大,意味着辩护难度非常大。如果按照开设赌场罪法定的标准,那么可能会判五、六年有期徒刑,要在监狱中度过五、六年的青春时光,这对他人生来讲是一个重要的改变和转折阶段。但是经过我们律师不懈的努力,最终我们辩护的被告人获得了适用缓刑的判决结果,在判决后不久就从看守所出来了,不用到监狱去服刑。
希望这些涉嫌开设赌场的被告人都要以此为戒,此案虽然最终获得了法律的轻判,但也因此付出了非常高的经济代价。
希望以后不要再参与赌博行业,端正观念和态度,从事正当、合法的工作。呼吁大家远离赌博,是本起案件最终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