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作者:天津东法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子女年满十八岁时,其个人债务,父母没有义务偿还。若子女年满十六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等同成年人,所欠债务,父母也没有义务偿还。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父母就需要偿还子女的债务:
    1、父母为子女的债务担保,当父母作为担保人时就具有偿还义务。
    2、父母继承了子女财产,需要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负有偿还义务。
    3、子女成年后与父母共同生活或一起生产经营,父母子女的收入均为家庭共有,父母就有为子女偿还的义务。
    4、子女未成年的,对外所欠的小额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有偿还义务。
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律师资料

天津东法律师
电话:18630946…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