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结果不服,要按顺序分两步走:
第一步一般要求在二审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那过了六个月就不能申请再审了吗?也不一定!
如果有以下四种情况,也可以在您知道其中某一种情况的六个月内提起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够用来推翻原审判决、裁定的;
(二)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作为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四)审判案件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第二步,申请再审没有成功,可以选择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要注意的是,上述申诉的步骤是有先后顺序的,必须先申请再审,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