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夫妻离婚满足哪些条件可要求对方赔偿?
作者:魏俊冰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婚涉及到很多问题,例如:抚养权、财产分割等等相关的,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一方利益受到影响是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那么接下来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夫妻离婚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重婚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须具备5个条件:
1.与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时间上持续;
4.状态上稳定;
5.共同居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例如对配偶暴打导致其伤残,或对配偶进行精神上的孤立,故意避免交流和接触。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家庭成员的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也可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如在得病时不予医治。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年老、年幼、患病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进行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有关赔偿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生活中涉及到相关的纠纷,在无法和解的情况下,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婚姻律师为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