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遗嘱生效的时间及相关条件
作者:魏俊冰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生活中我们很多人感觉自己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都会撰写一份遗嘱,对自己生前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当自己死后继承人会合理继承遗产,对于遗嘱来说什么时候生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你是不是对此有相关疑问?
接下来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遗嘱生效条件的规定及生效时间问题:
一、遗嘱生效的时间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遗嘱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遗嘱生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我们要了解要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如果您还对相关的遗产继承、遗嘱有相关的法律疑问或者案件,可以联系律师为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