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妻子为丈夫代立遗嘱是否有效?
作者:魏俊冰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在丈夫因为相关特殊的原因导致无法撰写遗嘱只能让妻子代立,那么妻子为丈夫撰写遗嘱是否有效?代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接下来北京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妻子为丈夫代立遗嘱是否有效?代立的条件有哪些?
1,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见证遗嘱”,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
2、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而由他人代为书写的书面遗嘱。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该遗嘱形式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妻子是与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代立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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