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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申诉
作者:魏俊冰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生活中,我们一般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申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申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
  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申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总之,当事人收到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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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俊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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