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黄女士诉李某离婚胜诉案
作者:黄文坚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09日
【案情介绍】
黄女士与李先生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李先生所有,李先生补偿黄女士18万元。后双方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黄女士将李先生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李先生认为协议没有得到民政部门的确认,没有法律效力,且协议对自己显失公平。
【审判结果】
最终,大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
【案件评析】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经过民政等部门确认并不影响其效力。而李先生虽辩称该协议内容有失公平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所以,该协议应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