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反恐战争有合理性吗?是合法的战争形式吗?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8日
反恐战争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是合法的战争形式。
发动反恐战争的初衷是好的,打击恐怖主义势在必行,志在必得,但是打击的形式已经严重背离和超越了现代国际法规范体系,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完全不合理,不应是战争的合法形式。
首先,已经构成了对国家主权的藐视和侵蚀。如美国侵略阿富汗,在美国发生了“911恐怖事件”后,美国在没有得到确切证据证明究竟是谁制造的恐怖事件,也更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恐怖事件的制造者究竟在哪个国家内,美国政府就将打击恐怖主义的目标设定在恐怖活动的嫌疑分子所在地——主权国家阿富汗。这会有假借打击恐怖主义之名侵略阿富汗的嫌疑。
其次,完全淡漠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存在和作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4条第1款:“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由上述条款可知,主权国家在加入联合国时,即授权联合国安理会行使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职责。并且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体制下,已经初步构建了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律框架。但是反恐战争漠视联合国的存在和作用,在没有经过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合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对主权国家发动了一场冠之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战争”。
再次,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方式有违国际法战争规则。反恐战争带来的不仅仅是正义的牺牲,还会轻易地让他国的人民流血。反恐战争的行为要件和打击方式也违反战争法人道原则和区别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