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马歇尔计划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8日
马歇尔计划,官方名称为欧洲复兴计划,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对被战争破坏的西欧各国进行经济援助、协助重建的计划,对欧洲国家的发展和世界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个计划的主要目的,是美国帮助其欧洲盟国恢复因二次世界大战而濒临崩溃的经济体系,并同时抗衡苏联和共产主义势力在欧洲的进一步渗透和扩张而提出此计划。1947年6月5日,美国国务卿乔治马歇尔在哈佛大学发表演说首先提出援助欧洲经济复兴的方案,他说,当时欧洲经济濒于崩溃,粮食和燃料等物质极度匮乏,而其需要的进口量远远超过它的支付能力。如果没有大量的额外援助,就会面临性质非常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危机。他呼吁欧洲国家采取主动共荣制定一项经济复兴计划,美国则用其生产过剩的物资援助欧洲国家。1947年7月至9月,英、法、意、奥、比、荷、卢、瑞士、丹、挪、瑞典、葡、希、土、爱尔兰、冰岛等16国的代表在巴黎开会,决定接受马歇尔计划,建立了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提出了要求美国在4年内提供援助和货款224亿美元的总报告。马歇尔计划实施期间,马歇尔计划是战后没够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最成功的的计划,它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对西欧的联合和经济的恢复起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