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破产死亡的氰化钾或加速器的原因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高利贷虽然一时为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但其增生的高利息又会使得借贷企业不堪重负。对于生产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中小企业来说,其往往需要很多的资金来支撑其的发展,但银行方面的贷款很多时候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或者银行方面很难给中小企业贷款,由此,很多中小企业的领导者为了企业的发展而借高利贷。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高利贷只能维持短期的经营,可长远来看是无利可图的,甚至会亏损经营,甚至会破产。放高利贷的人基本上都是吃肉不吐骨头的,做的是只赚不赔的生意,即使是将欠款转成了股份,如果盈利低于每月3分息,企业必须按最低支付每月3分利息的保障,完全不承担任何形式上的经营风险,每个月还要给放贷者5000至8000块钱的工资。更甚的是,放贷人只要发现企业有经营进账,便会想尽一切办法将钱提走,完全不顾企业需要支出成本,发放工资,水电物业等必须开支的部分,从而导致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医保等等。若不及时解决还贷的问题,利润越来越高,负债越来越多,最终会导致企业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