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提单欺诈的情形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此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欺诈是指在海上运输或与海上运输相关的活动中,一方采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方式,致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为了意思表示(行为与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提单欺诈的情形:(1)预借、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指提单签发日期早于货物装船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前或装船完毕前签发已装船提单。这两种欺诈的本质相同,都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在合谋之下签发的不符合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2)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托运人为了避免取得不清洁提单进而银行拒绝支付的发生,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并承诺承担一切可能的损害,以换取清洁提单。司法实践中,若托运人出具保函的目的是善意的,即为了使具有货物轻微缺陷或者短缺不会被收货人拒绝收货,此时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在合理且不违法的前提下做出的,应视为有效;若承运人批注的提单涉及严重的货物瑕疵且这种瑕疵足以导致第三方拒绝收货,承运人接受保函将被视为与托运人恶意串通,此种保函属于欺诈,无法律效力。(3)伪造提单(空单)与货物状况记载不实。空单又称空头单证,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签发的与所载货物极为不符或者根本没有装货的提单。货物记载不实又称为货量差异,是指货物已经装船但实际装船数量与提单记载数量存在差异。提单所记货量是同等货物确已如数装上船的表面证据,当提单已转让第三者手上时,承运人便不能以任何理由作为抗辩,且须对提单所记载的货量差异负责。(4)变造提单。变造提单是指卖方将承运人依照实际情况所开具的可能得不到议付的提单进行修改,使修改后的提单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以便获取货款的违法行为。(5)欺诈的无单放货。主要指在FOB贸易条款下,契约承运人接受进口商的定仓指示,自己签发HOUSE提单,运输代理行提单叫给托运人,进口商与其指定的境外货代公司合谋欺诈,在该公司取得海洋提单,在目的港提货。同时,进口商故意在信用证中设置软条款,致使托运人因单证不符遭银行退单。托运人在货、款两空的情况下,凭HOUSE提单起诉契约承运人无单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