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张牡律师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熟练的掌握法理知识及各个部门法的知识。在执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能够处处为委托人的利益考虑,坚持最大程度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擅长: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继承业务、交通事故赔偿、刑事辩护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