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自述:
在网上看到某某休闲百货加盟广告后,我便决定亲自去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看看。在联络部推广员介绍下,我和老婆奔波千里来到该公司。接待我们的是营销部经理,给我们讲了加盟该休闲百货的好处和优势,说不用交加盟费和保证金,加盟后不用操心,只要交0.6万元管理费、13.98万元货款以及2-3万元的货架,而且门面的选址和选货都有专业老师下店全程扶持。
见有这么大的优惠,我一激动就交了4万定金。2月24日我们正式签订与该休闲百货合同书,合作区域为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店型级别为D型店。
不久老师就到我店里来指导。说是指导,实际只是到店里看了看,两天后又要求我订货架。我只好向公司银行账号转账7万元,之后又向该公司账号转账5.98万元。结果随后他们发来的货架,竟然跟当初给我看的货架图片完全不是一个型号。我只好忍了,毕竟钱已经在他们手里了。
公司通过物流发来55箱该公司的休闲百货。不仅运费0.11万元由我承担,而且发来的货全是玩具,当初签下的百货店合同,现在却变成了玩具店。并且公司给我们经销商的货有两种价格:一种是折扣价,一种是首批批发价,首批批发价比零售价都要贵几倍。我13.98万元的货款,相当于拿了4万元的货,还有接近9万元人间蒸发,我当时人都蒙了,打电话问该公司的休闲百货几个经理,全部推掉没有一个结果。我投入的近30万元,就这样被公司像割韭菜一样割没了。
这些钱都是我到处借的。遇到这样的事,都不知道找谁维权。两个孩子还在读小学等着用钱,实在没办法便想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