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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一条让蒙脱石散“热销”的朋友圈?言论自由必须要有个清晰的界线!
作者:方乐 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05日

这几天,有关于XBB.1.5毒株的一些问题引发大众的高度关注。一张朋友圈发的“大家多囤点蒙脱石散,整肠生,诺氟沙星······”的照片在网络上疯传,许多药物甚至已经断货。通过调查核实,这一张截图放大了XBB.1.5的致病性,不仅如此,居心叵测的人借此机会销售并高价销售那一些药物,而医生告诫人们不要随便服用。朋友圈同样是公共场合,由于该网友的用语不够严谨,在警方的教育之下,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流言蜚语和言论自由应当有个清晰的分界线!

那么,网络上流言和言论自由的界线是什么?一方面,应当确保和保障作为基本人权的公民表达自由;另一方面,表达自由也一定是在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假如言论的内容超出法定的限度,就应当被依法惩罚。在对网络流言开展法律规制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保护其言论的自由,不可以借着严厉打击网络流言的口号来侵犯其基本权利。与此同时,对网络谣言的滋长与传播也无法容忍,唯有通过依法处理,才能够完全彻底净化网络环境,从源头上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界定网络上流言与表达自由的界线,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对它进行更深层次区分和界定。

【法条链接】1、《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